bsport体育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步伐加快,深圳、上海等地在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各地也相继仿效。土地有偿使用已成为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中不可回避的核心问题。适应这一要求,1988年4月,七届人大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根据该修正案,删去了《宪法》第十条第四款中“禁止土地出租”的规定,同时在该条款中增加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等内容。同时,为适应新形势下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批、非法转让土地和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处罚、处罚程序等内容也进行了修改。
1990年国务院发布《城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至此,房地产管理方面确立了最基本的制度。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原则还包括:同时转移原则。也即根据出让合同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在不同使用者之间依法转让(一次或多次),但无论转移给哪个受让人使用,政府和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出让法律关係不变,新的土地使用者仍必须履行出让合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依《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bsport体育。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土地使用权期限有一定标准,依《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bsport体育、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超过法定期限的年期,土地使用权期满,使用权人应当归还土地。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1992年国家特别特制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